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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哲在2019年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9年,他将坚持开放发展的理念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在全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准入后国民待遇”管理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准入后的积极鼓励和国民待遇,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
纪宁哲表示,在入境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面,今年将在农业、矿业和服务业等领域采取更加开放的措施,允许外资在更多领域独资经营。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的负面清单。
此外,哲表示,在扩大积极鼓励方面,今年将出台新的鼓励外商投资目录,鼓励类项目将继续享受进口设备免关税和工业用地优惠政策。在促进外资准入后的国民待遇方面,我们将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产业政策、资格许可和上市融资等方面促进外商投资的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