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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在生态环境部例行记者会上了解到,为落实《长江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实施该行动计划的详细工作计划,并明确将开展8项专项行动。目标是到2019年底,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部覆盖,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80%以上。
八项特别行动
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长江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级)的国家控制断面比例将达到85%以上,失去使用功能。国家控制部分(低于五级)的比例低于2%;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优良率达97%以上。
八项专项行动包括:一是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长江经济带国家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将全面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将稳定达标运行;到2020年底,所有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网将基本得到改善。
二是黑臭水处理在长江经济带的特殊作用。推进长江经济带98个地级市黑臭水体治理。到2019年,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率将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将达到90%以上。
第三是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特别行动。在2019年底之前,所有可以检查和改革的问题都将得到纠正,所有由省部级部门监督的问题都将得到纠正和公布。到2020年,所有上市监管问题将基本解除,有效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案件的高发。
第四,整顿长江流域劣五级国家控制区的专项行动。以长江流域现有的12个劣ⅴ类国家控制断面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长江流域劣ⅴ类国家控制断面。
五是长江“三磷”专项调查和整治行动。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开展“三磷”(即磷矿、磷化工企业和磷石膏库)专项调查和整治。2019年完成调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并实施限期整改计划,依法整改“三磷”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到2020年,“三磷”整治任务将基本完成。
第六,对进入长江的排污口进行调查和整治的专项行动。选择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开展排污口试点调查和整治。2019年,试点城市完成调查,有序推进整改;其他城市完成了调查。2020年,各地将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提高入河排污口监管水平。
第七,长江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9年,完成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水库各级自然保护区的自查,并限期制定整改计划。2020年,我们将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八是饮用水源在长江经济带的特殊作用。以供水人口1万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源为重点,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调查整治。2019年,制定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规范,并完成了调查。到2020年清理整顿。
污染控制市场前景广阔
据中国证券研究报告称,随着《长江保护与修复行动计划》的实施,2019年将启动大规模的长江生态污染治理,污水标准升级、黑臭水体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市场空空间将集中释放。预计未来三年相关投资将增加1.3万亿元。
其中,污水处理缺口为13.63亿吨,日污水处理缺口为373.44亿吨。预计城市污水处理投资113.03亿元。如果未来污水排放标准提高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长江经济带空室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至少需要766亿元,空室市场将进一步扩大。此外,黑臭水处理投资金额为310.59亿元。
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随着2020年长江经济带规划节点的到来和固体废物环境违法专项行动的实施,危险废物处置的市场需求将迎来快速增长,这将为空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