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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海门法院,光明网

转自:人民法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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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二十六日下午

江苏海门的微博录像引爆了整个网络。

在视频中显示。

宝马汽车在48秒内

车速从0上升到255码

司机不仅用一只手开车用手机拍视频

其间越过了路中间

双重黄线超越、信号无视等行为。

这种行为使网民纷纷表示

“为他捏一把汗,应该严惩! ”。

“太危险了,我看的心脏跳了出来! ”。

各大新闻媒体、公安警察相继发声,

我呼吁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警察和广大网民共同努力,10月27日,卢某龙嫌疑人(男性,32岁,上海市人)在海门开发区的一家公司被逮捕。 警察没收了驾驶的宝马7系轿车。

11月3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在驻守所支云法庭开庭审理卢某龙犯危险驾驶罪的案件,并在法庭上作出一审判决。

公诉机关

卢某龙被告今年10月26日上午9点40分左右,为了寻求刺激、挑战的极限,以南通市海门区滨江町广州路浒通河口公路东侧约50米处为起点,驾驶小型汽车沿着广州路线从西向东加速行驶约2.36公里,从静止状态到极限。

行驶中,卢某龙违反交通法规,用左手控制方向盘,用右手保持手机拍摄记录的方法驾驶汽车,违反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中有妨碍其他安全行驶的行为等

根据确认车辆最高行驶速度约为249km/h的推算,从该小型轿车的广州路浒通河江口公路监视东侧约50米的起点到某中学门前地区的平均速度为145.18km/h,从某中学门前地区到黄浦江十字路口的平均

卢某龙还把自己拍的赛车视频发给微信群炫耀。

事件发生后,卢某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在审查起诉阶段,卢某龙颁发了认罪处罚的具体书。

海门法院经过审理

被告卢某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路上开车时追赶竞争,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卢某龙受审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自愿认罪处罚,另外鉴于是初犯,法院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程度以及承认被告人罪行的态度,在法庭上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中,卢某龙向法庭表示忏悔。

“向事件发生时在这条道路上的人道歉,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浪费了很多社会、司法资源,并向他道歉。 经过警官、检察官、法官们的细心教育,我希望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从我的错误和后悔中吸取教训,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这么轻率的行为。 ”。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时讯:让整个网络震怒的“宝马男”,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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