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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tmt(杨伯承)最近,苹果再次因苹果维护条款和iphone维护报告中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受到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批评。这一次,不仅是在一个地区,而是在六个省市,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和山东。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同这五个省市指出,苹果有五个霸王条款:1 .修理可以翻新,旧零件可以归自己所有;2.如果产品因维修而损坏,将只支付维修费用;3.运输损坏不能免费修复;4.未能在期限内取走机器被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5.做选择而不是消费者,自己定义责任范围。
霸王条款遭到许多消费者的抱怨
2012年2月,徐女士购买了一部苹果4s手机,但手机的wifi功能出现故障后,她联系了店主,将手机送到上海维修点进行维修。
然而,徐女士得到的结果是上海维修点无法修复,需要送到杭州维修。随后,杭州维修点表示,该手机需要更换主板,费用为1300元,在主板被其他手机淘汰之前,该手机无法更换。
徐女士对此感到困惑。"修复一个小故障要花这么多钱,而且还是旧主板?"徐女士觉得这难以理解。
最近,蒋女士在北京的苹果手机因为屏幕损坏,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修理过程进行得很顺利,但是她不满意在修理过程中更换的旧屏幕不能归还给她。“我买了手机,还花了钱换了屏幕。为什么不把旧的还回去?”
来自天津的刘抱怨说,他8月份买的ipad最近出现了黑屏问题,无法开机。
随后,刘先生去苹果修理店进行修理,但是修理店告诉刘先生ipad不能保证,因为有损坏的痕迹。对此,刘先生说,“如果ipad坏了,那它早就坏了。”你不能因为有损坏的痕迹就推卸责任。”
更让刘先生气愤的是,经过工商部门的调解,潘先生还需要自己支付修理费,费用超过2000元。“我很失望。作为一家跨国公司,苹果的售后服务太不负责任,让人感觉像是一个大恶霸。”
律师:它属于霸王条款,应该是无效的
通过对众多维权案例的调查分析,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同六省市发布的《关于苹果维修合同格式条款不公平的意见》中,列举了苹果存在“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未能在期限内将机器取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限制责任范围代替消费者”等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被称为“改变世界”的“智能砖”iphone,许多“果粉”的不愉快维护经历,使得几乎成为“街头标准”的苹果手机与中国用户之间的关系一度跌入“冰点”。
一些律师认为,苹果故意使用翻新的零部件,这违反了三包。根据《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修理者应在三包期内使用新的零部件。此外,根据《手机货物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物权法》,旧零件或备件是消费者购买手机的一部分,消费者有权占有、使用、获利和处置。否则,就会侵犯消费者的所有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苹果的维护条款进行仔细审查,其中许多内容免除了销售者和维修者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这是一个无效格式条款。”
这些有争议的维修条款刺激了消费者的神经。
"为什么旧零件不能归还给所有者?"“如果他们因为修理屏幕而弄坏了手机,他们只需要为屏幕付费吗?”"如何识别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害?"
对此,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周丽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霸王条款涉及到《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来说,中国消费者协会评论了苹果的几个霸王条款。
她指出,“被替换的设备属于苹果”,这违反了国家产品三包规定。其他几起明显不公平的案件属于霸王条款,违反了合同法。
霸王条款通常出现在格式合同中。所谓格式合同是由卖方单方面起草,由消费者签署的合同。霸王条款是格式合同中经营者为了扩大自身权益而免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这种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作为个人消费者,起诉手机的成本太高了。因此,投诉和上诉是更可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