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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4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报道,为了支持武汉市重点发展区建设和空城市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了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计划。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介绍,我们原则同意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8号线、3号线(武昌段、新汉阳火车站、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等项目,规划期为2019年至2024年。
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协调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郊区)铁路的规划布局,研究提高城际轨道交通服务水平的有效措施,努力建设多层次、一体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优化交通枢纽换乘设计,做好车站周边城市道路的衔接,提高乘客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资金安排方面,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1469.07亿元,其中资金占40%,占587.6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以外的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辅之以多样化的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