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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苏时珍
6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在线方式在6月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孟伟主持,介绍了登记制度改革后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修订后《证券法》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今年3月1日发出通知,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这是公司债券发行的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确立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方向,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约束。
孟伟说,三个月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这项改革稳步推进。通过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公司债券融资,加快了债券发行的组织实施,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截至6月12日,已有4969.6亿元企业债券获得批准或注册,发行1930.3亿元企业债券,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8%和38.9%。公司债券登记发行效率进一步提高,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
孟伟表示,在此期间,我们为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担保企业新申报债券开辟了绿色通道。截至6月12日,绿色通道共接受76只945.7亿元企业债券;通过创新支持方式和简化办理程序,加快了湖北15只171.2亿元企业债券的审批和注册。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申报和发行债券的程序,支持和帮助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尽快将债券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生产、经营和业务有序恢复。
财政部专家、“360企业安全投资”主管唐川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公司债券是地方企业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之一,有助于企业更广泛地利用资本资源,同时也有助于企业优化债务融资期限。在登记制度改革下,企业可以更快地完成资金的引入,这对于深植于实体经济的企业债券发行集团来说,必然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产业投资能力和投资效率。登记制度实施后,公司债券的发行效率将明显提高,即对于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将有助于全面提升其融资效率。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主任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实施公司债券登记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效率,增加公司债券发行的便利性。注册实施后,公司债券的发行明显比以前更加便捷和顺畅,企业发行的积极性大大提高,融资规模也有所提高。因此,注册后,公司债券发行的规模和效率都有所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也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司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登记制度改革下,公司债券的发行主要在于提高企业的借贷能力,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只要实现这两个方面,公司债券就能很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增长,解决企业融资所面临的问题。
关于扩大公司债券发行的原因,刘向东表示,扩大公司债券发行有三个原因。一是公司债券登记后发行便利带来的扩张效应;第二,稳定企业的有效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扩大,充分发挥企业债券的扶贫作用。第三,中国投融资体制改革意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唐川说,在疫情的影响下,资金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第一季度末,中国银行体系的超额准备金率为2.1%,比去年同期高出0.8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流动性比较充裕。但与此同时,受市场不稳定的影响,现阶段各类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资金回笼难等财务问题。因此,能够满足银行资本储备和行业资本需求的公司债券产品承担了重要的历史使命。总体而言,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大是对市场资金需求的回应,也是用市场资源解决市场问题而不是洪水泛滥的政策方案的实施。
(编辑田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