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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度尼西亚安塔拉通讯社11月24日报道,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发布了第188/PMK.04/2010号部长条例,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机组人员和过境人员携带的个人物品将被带走。对估价过高的商业产品和邮件征收进口税。对于乘客携带的个人物品,免税价值为250美元,而对于空勤人员携带的个人物品,只有50美元免税。超出部分将根据货物的进口关税征收。如果货物超过3种,将征收最高税率的关税。人们携带的免税商品因国家和路线不同而不同。每个巴布亚新几内亚人可以免税携带300美元的货物。然而,来自马来西亚的每个人每月可以通过陆路携带600林吉特的物品,而来自马来西亚水路的每艘船不超过600林吉特。在菲律宾,限额是每人每月250美元。从东帝汶来的,每人每天50美元。邮件免税金额为5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