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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国际日报》1月27日报道,印尼存款担保机构(LPS)已为31家银行的总计1.01万亿盾客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这些银行的营业执照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被央行关闭或吊销。存款担保机构常务董事菲尔道斯·贾莱尼(Firdaus djaelani)周三在雅加达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05年9月22日成立到2010年底,该机构已为31家银行的存款客户提供服务,这些银行的营业执照已被中央银行关闭或吊销,担保存款总额为1.01万亿盾。”据资料显示,央行在2006年关闭了6家人民银行,2007年关闭了5家人民银行,2008年关闭了4家人民银行,2009年关闭了5家人民银行和1家公共银行。此前,印尼央行在其网站上宣布,由于印尼银行业基础雄厚,为了保护银行客户的利益,提升银行业的绩效,所有有问题的银行或受央行监管的银行都必须向公众披露其名称和财务信息。央行副行长哈利姆·阿拉姆西亚(Halim Alamsyah)周二晚上也在雅加达Aryaduta Hotel举行的央行工作会议上宣布:“有问题的银行应该公布它们的名字,但也有一些个别情况,比如在金融危机面前暂时不公布它们的名字。”哈林说:“如果银行不能再正常运作,它必须停止所有的业务活动。拯救它的唯一方法是增加资本,并在三个月内提高业绩。”中央银行现在对银行更加严格。银行本身必须有能力“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并且应该能够采取预防措施。哈林表示:“只有在绝对必要的时候,它才应该被纳入央行的强化监管或特别控制。加强监管的最长期限为两年,而特别管制的最长期限为三个月。”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尼央行近5年关闭了31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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