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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雅加达邮报》3月4日报道,印尼外资银行协会主席约瑟夫(Joseph)表示,印尼议会目前正在审议的银行法修正案要求外资银行成立独立的公司,并将外资在当地银行的持股上限降至40%至49%,这引起了外资银行的强烈不满。印尼国会议员决定限制外国银行在印尼的经营,并将进一步关闭印尼银行市场。许多在印尼经营的外资银行海外总部对此非常重视。他们认为,印尼的政治噪音和民族主义使得印尼银行业的外部环境更加不确定,这将导致外国银行推迟在印尼的投资,并收紧印尼基础设施项目所需的外汇贷款供应。业内人士表示,渣打银行和其他银行非常担心印度尼西亚银行法的修正案,认为该提案几乎是“疯狂的”。一旦该法案获得通过,外资银行将不得不在印度尼西亚设立独立的法人公司,持股上限仅为40%-49%,这意味着外资银行无法控制自己的银行。ANZ银行印尼分行行长韩表示,外资银行在印尼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港口、公路和铁路项目需要长期融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美元贷款,而印度尼西亚自己的银行没有能力提供长期外汇资金。如果印尼要求外资银行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印尼外资银行的信用评级将根据印尼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这可能导致风险溢价,从而增加银行的外汇融资成本,并导致印尼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贷款成本上升。一些印尼本地分析师认为,印尼有必要收紧银行监管政策。穆迪评级认为,印度尼西亚的银行市场确实非常开放,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该银行99%的股份。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唯一的国家。印尼万利银行经济学家戴斯特里指出,全球金融风险仍然很高,至少需要5年时间才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正常水平。独立法人公司的设立可以帮助外资银行有效防范金融危机中总行危机对海外分行的影响。根据印尼央行的数据,尽管印尼银行业发展迅速,但外资银行并未从中受益最多。2012年,印尼外资银行利润下降3%,至5.1万亿卢比(约5.27亿美元),而印尼国内商业银行平均利润上升23.6%,至92.8万亿卢比(约96.7亿美元),高于外资银行。受多种因素影响,拉波已计划出售其印尼业务,并于今年早些时候撤出印尼市场。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外资银行认为印尼银行法修正案“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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