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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度尼西亚矿业和能源部发布的数据,2011年,印度尼西亚矿产和能源领域的国民收入达到352万亿盾,其中包括272万亿盾的油气田收入、7.73万亿盾的普通矿产收入、5510亿盾的地热资源收入和1700亿盾的其他领域收入。矿产和能源部指出,上述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29.4%。其中,2011年普通矿产领域的收入为7.73万亿盾,高于2010年的6.68万亿盾。政府已将该领域今年的收入目标定为10.82万亿盾。石油和天然气部门的收入为27.24万亿盾,矿产和能源部已将今年的石油和天然气收入目标定为23万亿盾,低于去年。地热收入为5510亿盾,高于2010年的5160亿盾。一般矿产部门的收入包括55万亿盾的税收和2.23万亿盾的非税收收入,其中包括每月固定捐赠2710亿盾、15万亿盾的挖掘控制费收入和7万亿盾的矿产销售收入。石油和天然气收入包括6.89万亿盾的石油和天然气所得税收入、193万亿盾的石油和天然气非税收入以及1.04万亿盾的石油和天然气内部供应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