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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印度尼西亚鼓励生产和管理进口活动,印度尼西亚贸易部于2012年5月1日发布了2012年第27号贸易部长条例,规定每个企业只能有一个进口许可证。根据规定,印度尼西亚的国内进口许可证分为两类:一般进口许可证和制造商进口许可证。其中,持有普通进口许可证(API-U)的企业只能进口属于货物分类表中某一类别的产品(目前,印度尼西亚约有8000种产品被列入进口货物分类表,分为21种类型),而禁止进口该类别以外的产品;《生产者进口许可证》(API-P)规定,企业可以进口与企业生产过程相关的资本货物、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只有在市场检验的条件下,才能按照印度尼西亚贸易部规定的数量和期限进口成品,并作为补充产品。印度尼西亚零售协会(APRINDO)执行主席图图·拉汉塔5月10日表示,印度尼西亚贸易部2012年第27号部长条例对印度尼西亚零售商,尤其是大型国际超市产生了巨大影响。根据新政策,每个零售商只能进口某些类型的商品,如纺织原料或纺织产品、鞋袜或鞋类产品,而零售商一直在进口和销售许多类型的产品,如食品、饮料、化妆品、服装、纺织品、鞋类、工具和设备等。他指出,政府不能将零售商视为普通进口商,因为零售商进口和经营各种产品,并拥有自己的品牌。如果每个零售商建立一个不同的公司来进行进口业务,这将是非常繁琐和造成巨大浪费。他希望印尼政府修改相关政策,允许零售商在一定条件下进口多种产品(如使用同一品牌)。国际药品制造商集团执行秘书帕鲁利安·西曼金塔代表印度尼西亚34家国际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提议,新政策将迫使药品制造商建立新的公司来进口药品以外的货物。通常,除了药品和原材料之外,制药商还进口医疗设备在当地销售。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尼政府发布新进口政策,引发相关企业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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