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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海关总署海关业务咨询服务部部长苏西日前表示,印尼中央银行《出口收入和外汇相关规定》(2011年第13号规定)将于2012年7月2日生效。从生效之日起,印度尼西亚出口商必须将出口外汇存入印度尼西亚外汇银行。印度尼西亚政府出台了巩固宏观经济稳定的法规,特别是印尼盾汇率。相关措施将控制外汇流动,减少对投机性短期资金(热钱)的依赖,从而使汇率更加稳定。她还指出,7月2日之后,如果出口商未能申报出口收入的外汇,他将被罚款1000万卢比(约合1055美元)至1亿卢比(约合10550美元)。情节严重的,将要求其延期出口,甚至吊销海关出口许可证。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度尼西亚新的出口收入外汇政策将于7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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