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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0月)新冠关于肺炎疫情预防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紧急通知》(青冠[]73号)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省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顺利进行,通知如下事项。
、10月17、18日进行的调查设计领域资格考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不动产鉴定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10月24、25日进行的执业药剂师资格考试、一级制造技术人员资格考试、10月31日 参加社会事业者资格考试的应试者确认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程轨迹交叉,特别是9月27日以后有疫区(即9月27日以后有山东省青岛市逗留史),与患者接触的要点人员和来青归青者进行了2次核酸检测,考试当天是考试前的7天 具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必须积极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准备,联系电话: 0971-8258587 (对应正常工作时间)。 。 (考生请务必观察。 大中城市的一个或几个地区中、高风险,有这个城市逗留经历的考生都要提交核酸检测报告。 )
二、考生必须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考生进入考点时,积极提示本人防疫信康编码新闻(绿码),与员工合作进行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现场体温正常(
三、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认真阅读《青海省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新冠防治肺炎疫情承诺书》,承诺在一些事项真实、准确、全面、相应的位置签名。
四、考试期间,考生必须自行维持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预防管理距离,服从现场员工的安排。 考生必须准备一次不重复医疗口罩,根据试验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和预防管理要求科学地戴口罩,检查身份时除了根据要求立即戴口罩外,还进出试验所,考试时全面 拒绝戴口罩者,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一定要高度重视,遵守疫情防控处分者的相关要求。 如果有隐瞒、虚报或违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结果。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十月十四日
—结束—
监制|刘昌瑛
原标题:《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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