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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通知》,重申了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
加强规范是行业的驱动力,但结束野蛮增长和混乱发展阶段势必会影响一些人的利益。
《通知》指出,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目录(试行)》的通知》,网上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备相应资质:一是通过互联网。重大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等活动和事件的现场视频和音频广播,应当由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网络进行。第二,一般社会团体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组织活动的现场视频和音频广播,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第七项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今后将是正常状态:“同志,如果你无证直播,就得封了它”没有许可证的直播平台不仅要重新颁发《视听节目许可证》,而且还切断了一些非法播放体育赛事、综艺节目和电视电影的“无版权黑户”的大量流量。网上盗版的成本很低,而报告却很高。一些受欢迎的事件、节目和其他流量内容让许多中小型直播平台冒了风险。就连贝塔也被“植入”了版权。今年5月,贝塔被判侵权,需赔偿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10万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包括设立互联网直播室以个人网络演艺形式开展直播业务但未持有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上述活动和事件的视频和音频直播服务,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平台(直播室)播放新闻、综艺、体育、采访、评论等各种视听节目。,并且不允许设置视听节目直播频道。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电视台”、“广播电台”、“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广播电视专名在互联网上开展业务。
如果你将来没有许可证,你不仅不能做个人直播业务,还会违反综艺节目、采访和其他节目的规定。在申请许可证的监管背后,是缺乏管理的直播节目等节目的管理。直播的发展逐渐摆脱了单一的网红模式后,每个平台都开始探索自己的多样性和特色。然而,平台综艺节目中的侵权现象却屡见不鲜。有了许可证的规定,我相信这种公然剽窃现场综艺节目的行为将会收敛。
《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和内容检查控制能力,确保播出和内容安全。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当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备案。
《通知》还对直播节目的内容、相关拦河坝的发布、直播活动涉及的主持人、嘉宾和直播对象等做出了具体要求。直播节目应坚持健康的风格和品位,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自觉抵制低俗内容、过度娱乐、崇尚拜金主义、崇尚奢华等问题。
通知要求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直播的管理。
报道和归档更有利于直播行业的内容管理和纠错调查。随着对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单元的门槛要求,行业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一些借机赚钱的劣质平台被阻止扰乱市场。对主持人、嘉宾和直播对象的具体要求是从总体上帮助直播平台。有了直播标准,业界可以知道如何改进,观众也可以知道基准是什么,这样更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