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2字,读完约1分钟

北京海淀法院宣布了一起关于七天不合理退货的争议案件。韦先生于2015年底在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的电视机,但在安装使用当天发现电视机四角漏光。然后他联系了JD.com,要求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但JD.com拒绝退货,理由是货物已打开使用。魏先生向法院起诉JD.com。日前,海淀法院裁定京东公司退还货款,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七天无理由退货引争议 法院判京东退还消费者货款并赔偿

地址:http://www.lzn4.com/lpbxw/6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