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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媒体报道,印尼政府在2013年预算草案中宣布的基础设施支出预算为188.4万亿印尼盾(约合198亿美元),仅比2012年增长7%。印度尼西亚公众舆论普遍认为,印度尼西亚目前的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薄弱,基础设施支出预算太小,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改善的迫切需求。为了促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印度尼西亚允许地方政府在一定条件下发行地方债券。最近,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颁布了发行地方债券的程序和问责制度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发行地方债券,为各种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并通过征收基础设施使用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以促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地方政府的最新财务报告必须通过审核,并被评为“合格且无异常”或“合格且无异常”。第二,地方政府的未偿债务加上通过债券获得的债务总额不得超过去年地方预算总收入的75%。三是保证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其债务偿还率(DSCR)不得低于40%。第四,地方预算赤字符合财政部长制定的标准。第五,支付地方债券的最高净值、本金和利息,以及发行地方债券的各种费用和成本,必须得到地方议会的批准。地方政府在发行地方债券之前,必须认真满足上述条件,并努力降低发行地方债券所带来的风险,包括支付到期地方债券的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