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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印尼《星岛日报》6月11日报道,自2014年3月以来,印尼政府已提议修改与中国的67项投资协议,并以符合该国发展的全新协议取而代之。印度尼西亚投资协调委员会主席弗兰基说,由于印度尼西亚政府各部门的参与,原定于今年5月底完成的双边投资协定修订草案未能如期完成。印度尼西亚的大多数双边投资协定都是在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之间签署的,其中一些甚至已经到期。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善、世界的迅速发展和印度尼西亚对东盟的承诺,许多重要因素没有在双边投资协定中得到反映。这些协议被认为不再适合经济发展。因此,印度尼西亚将加快双边投资协定的修订,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修订。
弗兰基表示,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那些被认为对印尼国内投资者不利、并倾向于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作领域。因此,需要一种公平的交易方法来保护印度尼西亚免受不良动机的影响,保护投资者免受不良行为的影响。至少,印度尼西亚政府可以在协议中纳入涉及国家根本利益的两个问题,即仲裁和遵守国家法律。此外,双边投资协定的修订需要为外国直接投资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前的协议没有给印尼商人足够的机会在国外投资。即使提供了这种机会,提供给外国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的机会也是不平等的。印度尼西亚需要调整商人可以在海外投资的水平。
此前,印尼经济协调部长索菲安·扎里尔表示,双边投资协定的修订必须尽快完成,以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印度尼西亚外交部长马苏德说,双边投资条约必须得到协议双方的同意。目前,外交部正在与有关国家就修订双边投资条约进行谈判,并将协助投资协调委员会尽快完成双边投资协定的修订草案。
双边投资协定(BIT)是两国为保护在其他国家的投资活动而签署的协议。该协议预见了对各种投资活动的保护措施,从国有化到确保投资者自由转移资金。在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东道国似乎比投资者承担更多的义务。双边投资协议包含政府保护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免受各种动荡和非商业损失的承诺。
(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商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