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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日报》3月29日报道,基于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印尼央行规定,所有背负外债或获得外国贷款的国内企业必须将最低对冲基金从20%提高到25%,并将流动性资产比率从50%提高到70%。中央银行副行长亨德尔3月28日在雅加达中央银行大楼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事实上,上述规定已在2014年第16/21/PBI/2014号中央银行条例中详细阐述,并表示将于2016年生效。他表示:“央行长期以来一直在通融,让所有背负外债的国内企业都能做好充分准备。”亨德尔说,由于外汇汇率的不断变化和经常性的非常大的增长,有外债的印度尼西亚国内企业必须进行套期保值或套期保值交易。他表示:“央行倡导的对冲是渐进的,2015年的最低限额为20%,流动资产为50%。”他表示:“今年的最低对冲比率是25%,而流动资产比率已升至70%。”根据印尼央行不久前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1月,印尼外债总额为3080亿美元,比去年12月增长2.2%。其中,印尼政府债务1434亿美元,占46.6%,民营企业债务1646亿美元,占53.4%。

来源:罗盘报中文网

标题:印度尼西亚央行要求企业降低外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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