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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邮报》8月3日报道称,印度尼西亚矿业协会(MPI)主席赫尔曼(Herman)表示,印尼绝大多数矿业企业在2014年前无法达到禁止原矿出口的标准,采矿法的规定应该修改和延期。他指出,目前,无论是矿山企业还是独立投资的冶炼厂都没有正式开工建设,冶炼厂投产至少需要4-5年时间。目前,绝大多数矿山企业不可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满足冶炼条件而不修改条款。与此同时,在印度尼西亚很难建造冶炼厂。矿区通常位于偏远地区,电力、道路、港口和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匮乏。特别是,每个冶炼厂需要一个专门改造的发电厂来供电,并满足发电能力超过100兆瓦和适应高低压的运行条件,这样的冶炼厂在爪哇以外至少需要1600万美元的投资。目前,印度尼西亚工业部已收到153份建造冶炼厂的申请。几家大型矿业公司,如印度尼西亚最大的镍矿公司印度尼西亚国际镍矿公司和国有矿业公司安踏,宣布他们将建造冶炼厂。然而,美国的自由港(世界上最大的金矿和第三大铜矿公司)和澳大利亚的纽蒙特(世界上最大的金矿公司之一)都表示无意在印度尼西亚建造冶炼厂。印度尼西亚2009年的采矿法规定,从2014年起将完全禁止出口粗金属矿石。粗金属矿石只有在印度尼西亚冶炼和加工后才能出口。为了逐步实施这项法律,印度尼西亚政府在今年5月中旬颁布了一项条例,限制原矿出口,并征收20%的出口关税,导致采矿出口急剧下降。6月,印尼镍出口同比下降80%,铜出口同比下降89%。印度尼西亚工商会早些时候表示,这项规定给印度尼西亚采矿业造成了至少1.06亿美元的巨大损失,印度尼西亚矿业企业普遍反对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