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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七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发表讲话(原文),其中一段说“商业银行可以以子公司的形式参与风险投资业务”,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正式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为充分发挥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比较优势,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我们研究提出了投贷款联动,解决了过去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难以深度融合的问题,更好地支持高科技创新企业,充分发挥银行优势,推进体制改革和创新。目前,10家银行和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启动投贷联动试点,探索建立服务科技创新的投贷联动机制。下一步,将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股权投资,并通过合并计算大额账户,利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同时,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如何投资、如何放贷、如何设计业务模式,有效控制投贷款联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使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优势互补、优势互补。”
传统商业银行从事有限的业务。根据商业银行职能的界定,“其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款、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金融机构的业务”,其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然而,一些银行从业人员向雷锋透露。搜索“雷锋”。许多银行和金融集团实际上已经开始从事风险投资,包括招商银行的招商银行国际、中国建设银行的建设银行国际和其他银行“有一些投资渠道”。据报道,银监会去年有一份文件称,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在当地试点开展一些投资业务,今年进一步明确了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股权投资。
“许多银行都想做这项业务。贷款太难了。例如,我们收取10点利息(事实上,我们不能收取这么多),但如果我们输了,我们将损失100%的本金。”正如尚福林所说,当一家银行从事投资业务时,它将能够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
“虽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这么做了,但它们不敢明目张胆地这么做,否则规模就太大了。”虽然一些银行已经开始从事投资业务,但受到政策和人员配置的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困难,主要集中在中后期的pe或投资项目。“如果政策明确允许,你可以放手,其影响是,很大一部分资金可能会涌向投资市场。”这位从业者说,如果这一政策得到正式确认,“肯定会产生重大影响”。